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大荔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19)1516 |
地块位置 |
108国道东侧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364573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438.2 |
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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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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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364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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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大荔全民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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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8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813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61052320181123010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9]荔房预售第1号、[2019]荔房预售第2号) |
二、公示期:2022年05月05日 至 2022年05月2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东环路十字
邮政编码:715100
联系电话:0913-3261048
联 系 人:王先生、张先生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