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荔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荔乡振发〔2021〕74号)规定,现将大荔县2023年拟实施衔接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予以公告,公告期长期,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大荔县乡村振兴局来电来函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大荔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13-32565021 12317
电子邮箱:309305056@qq.com
附件: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大荔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