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价格法》、《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定于10月上旬召开大荔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18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8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不足名额由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2名,由大荔县热力公司推荐。
3、相关利益人2名。其中,小区物业代表一名,由大荔县房管局推荐。大荔县逸华天然气公司代表一名。
4、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办公室推荐。
5、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6、政府部门代表3名、社会组织1名,由县物价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通过自愿报名,不足名额由大荔县消费者协会推荐。
本次听证会邀请县电视台和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参加。
三、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属于县热力公司消费者,
4.热心公益,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身体健康,愿意参加旁听,且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或旁听人员请于9月6日至9月13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大荔县物价局价管股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 13892553985 联系人:李伟民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