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数据告
2017年大荔县人口抽样主要数据结果
年份(年) |
常住人l数(万人) |
出生率(‰) |
死亡率(‰) |
自增率(‰) |
城镇化率(﹪) |
2016 |
71.9 |
9.7 |
4.7 |
5.0 |
44.2 |
2017 |
72.3 |
10.2 |
4.5 |
5.7 |
46.1 |
大荔县2017年居住在大荔县域的常住人口数72.3万人,户籍人口73.1万人,出生人口7397人,死亡人口3253人。其中城镇调查登记常住人口33.3万人,乡镇登记常住人口39万人。
二、人口抽样样本调查结果
2017年大荔县人口抽样样本调查数据结果
年份(年) |
常住人l数(人) |
出生率(‰) |
死亡率(‰) |
自增率(‰) |
城镇化率(﹪) |
2017 |
2518 |
1.2 |
0.3 |
0.9 |
46.2 |
本次样本调查抽中小区12个,涉及10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调查户719户,应登记的人数3149人,户籍人口2852人,常住人口2518人。其中:出生人口30人,死亡人口7人;城镇常住人口1168人,农村常住人口1350人;外出人口631人,外来人口294人。
三、人口抽样主要数据评估
1、人口出生率
本次人口抽样调查出生率为10.2‰,同比增长0.5‰。较县卫计局出生率10.48‰低2.8个千分点。主要原因:一是人口抽样调查和县卫计局统计口径不同;二是流动人口增大,大多数流动人口孩子在大荔出生后又返回老家,在计生流动办留有记录,但在社区或乡村没有任何信息,故人口出生率与计生出生人口有出入。从调查数据信息来看,我县随着2016年二孩政策放开,育龄妇女数量有所提高,生育率保持平稳增长。
2、人口死亡率
此次人口抽样调查死亡率为4.5‰,比县卫计局死亡率5.03‰低0.53个千分点。其原因:一是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保健工作相对重视,人均寿命不断提高;二是在农村地区由于受观念影响,出现个别死亡人口不能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时销户登记的情况,使死亡人口登记的准确性受到影响。从调查数据信息来看,随着人们的保健意识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死亡率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
3、常住人口
大荔县2016年末常住人口71.9万人。根据人口的自然变动和机械变动,结合每年的流入流出人口、留存率和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自然增长率5.7‰计算,我县2017年人口自然增加2500——3500人左右比较合适。据此推算,我县2017年常住人口为72.3万人,比去年增加2963人。
4、城镇化率
此次人口抽样调查城镇化率为46.1%,比2016年城镇化率37%高出9.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城镇人口自然增长的带动;二是我县按西扩北进的发展思路大幅扩充县城面积,促使更多的乡村能人进城创业发展;三是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旅游业、现代物流、住宿餐饮业等发展迅速,使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向城镇,引来大量外来人,促使城镇常住人口大幅度增长;四是大力鼓励异地扶贫搬迁工程,使部分农村人口进城,促进城镇化率的提高。
主办:大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荔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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