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及有关资料,已经审查,现对其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事项: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2日
公示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单位:陕西奥任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荔县科技产业园区创业路东段南侧。其四址为:东临陕西鑫万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西临大荔利创科技有限公司,南临陕西粮农大荔储备库有限公司,北临创业路。
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最终方案以最后审批的为准,审批后的方案有效期为两年。
2.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0000.00㎡,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838.4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48.82㎡,地下建筑面积为89.60㎡。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为10000.38㎡,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59.52%,绿地率为13.38%。
3.若对本公示内容有不明确的,可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0913-3261042。
4.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5.书面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及地址。
附图1:总平面规划图
附图2:鸟瞰图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