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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家镇
更新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5:29
机构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具体职责为: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是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是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乡人大对乡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镇政府驻地:大荔县段家镇段家村

联系电话:0913—3693321

工作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党务、组织(人事、编制)、精神文明、妇联、共青团等工作。(万佳  3693321)

2、农业综合办公室:负责农村农业有关工作,农产品安全、发放惠农补贴,畜牧防疫等工作。(康莉 3693321

3、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的协调管理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张亚莉 3693599

4、乡村振兴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李平 3693060

5、民政办公室:负责救济、救助、城乡低保、优抚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居委会自治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张洁 3693321

6、文化综合服务站承担乡村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公益性文化职责。 李少军 3693321

7、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新型养老保险,劳务及就业等相关工作。(张铭方 3693321

8、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治安、社会稳定等工作。(辛非非 3693321

9、人居办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等工作。(曾波 3693321

机构领导
  • 党委书记:李军锋

    党委书记:李军锋

  • 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海洲

    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海洲

  • 人大主席:孙红军

    人大主席:孙红军

  • 党委副书记:赵  娟

    党委副书记:赵 娟

  • 纪委书记:田秉鑫

    纪委书记:田秉鑫

  • 副镇长:雷社涛

    副镇长:雷社涛

  • 副镇长:连蔷薇

    副镇长:连蔷薇

  • 副镇长:陈  鸽

    副镇长:陈 鸽

  • 人武部长:高  普

    人武部长:高 普

  • 组织委员:李  丽

    组织委员:李 丽

  • 党委书记:李军锋
  • 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海洲
  • 人大主席:孙红军
  • 党委副书记:赵 娟
  • 纪委书记:田秉鑫
  • 副镇长:雷社涛
  • 副镇长:连蔷薇
  • 副镇长:陈 鸽
  • 人武部长:高 普
  • 组织委员:李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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