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站场等交通运输行业计划的编制上报、组织实施、管理养护,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监督管理、安全运营等工作。
局内设办公室、党委办、财务股、内审股、路桥股、规划股、工程股、运管股、养管股、安全股、信访法制股11个职能股室,下辖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大荔县花城路28号
电话:0913-3222152
工作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工作职责(马 健 3222152)
1.负责拟定局政务工作规划,拟定学习、工作、考核、考勤、财务、用车、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协调组织上级和有关部门安排的相关活动。
3.负责组织周一、周五的政治、业务学习,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学习情况,以确保学习效果。
4.负责组织召集领导办公会、局务会议和重要专题会议,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的记录、会议精神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5.负责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报表的审批、上报工作;做好各级政务类来文的收文、传递、督办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资的上报审核及干部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
7.做好机关各办公室公共财产的配备、发放、维修、登记等工作。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王 欢 158 9133 3306)
1.负责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做好党委文件的阅办工作。
2.负责党委各种会议和党课的组织安排和记录工作。
3.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等工作。
4.负责做好党组织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各项活动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5.配合路桥股做好全面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6.负责“中共大荔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7.完成上级党组织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周新宁 139 9239 3902)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
2.组织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财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及时掌握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局属各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3.负责票据审核管理,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4.负责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并定期与银行核对,确保账载金额与银行数据一致。
5.负责监督局机关各项财产的购置和管理,并组织各项资产的核算,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搞好财产管理及清查工作。
6.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的收集、整理、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会议后勤保障、上级来人接待及物品采购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1.对本单位所属下属位单位贯彻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决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2.对本单位所属下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单位所属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对本单位所属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对本单位所属下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6.对本单位所属下属单位内控制度及风险管控情况进行审计;
7.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8.对本单位对所属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9.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审计发现问题及其他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0.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债权债务、资产等交接事项进行监督;
11.对本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变动情况、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报送县审计局备案。
12.完成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路桥股工作职责(马 照 139 9154 5222)
1.负责县境内部分国(省)干线公路改建项目及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进度计划编制,计量、变更的初审,资料审阅及完善归档,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以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股工作职责(候军锋 139 9163 3735)
1.负责全县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公路建设计划的编报、衔接、争取工作;
2.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环评、稳评、洪评等前期报审工作;
3.负责填报年度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优化,概(预)算的审核工作;
5.负责项目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股工作职责(顾高兴 135 7230 7578)
1.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全程管理与监督工作。
2.负责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与执行工作。
3.负责监督监理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进度安排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对工程变更意见的拟定和初审工作。
5.负责审核工程计量及工程决算,做好工程交(竣)工验收前的基础工作。
6.负责组织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整理施工和监理资料,指导审核施工、监理单位编制完成工程交(竣)工资料。
7.负责做好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管理有关政策、方针、法令、法规,及时更新并执行新规程、新规范和新的技术标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管股工作职责(杨 伟 138 9231 6909)
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及道路运输客、货市场的宏观调控工作。
2.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的基础设施及农村客运站场项目计划的上报和工程监管工作。
3.负责全县营运车辆维修市场及驾培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客运市场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调研工作。
5.负责规范城乡客运秩序,做好出租车、班线车、公交车客运市场维稳的工作。
6.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公交车、班线车油补上报审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养管股工作职责(杜 刚 139 0913 7779)
1.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农村公路管养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养护的指导、检查工作。
3.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组织工程检查和竣工验收。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绿化计划的编制及行道树木的新植、补植的指导与检查工作。
5.负责组织督促管养机构做好养护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和养护统计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公路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
7.督促指导农村公路管理站路面治超及道路运输管理,所源头治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股工作职责(袁武军 139 9231 5922)
1.负责组织全系统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做好全系统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及时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治方案,并抓好督促落实;
3.负责督促指导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制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负责做好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上报和资料汇总,组织并参与本部门发生的一般事故的处理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督促指导有关方面切实落实好整改措施;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法制股工作职责(赵立影 139 9234 6306)
1.负责全局的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宣传,上级批转的各类信访函(件)的处理和回复。
2.负责处理各类信访问题,防范、化解、排查处理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
3.负责监督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4.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应诉赔偿、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处理。
5.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培训,起草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等相关方面的材料。
6.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的解释和宣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县域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管理等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机动车维修检测和道路运输车辆服务工作。
5.协助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荔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公路的政策法规,参与拟定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水毁修复工作。
4.负责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补偿等具体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荔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负责县乡道路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县交通运输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大队共设立2室、1办、9股、7队,即:办公室、党办室、治超办、财务股、安全信息股、执法监督股、信访股、客运执法股、货运执法股、维修执法股、驾培执法股、海事工程股、特勤中队、城区1中队、城区2中队、稽查1中队、稽查2中队、稽查3中队、稽查4中队。
大荔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
2.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技术性工作。
3.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理工程师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
4.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举报和调查登记等工作。
5.参与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的业绩考核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书记、局长:张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董阿娟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薛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