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中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维护粮食市场交易秩序,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和粮食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大荔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按照《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落实相关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调查。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迫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舍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特殊药品及放射性特殊医疗器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用具、量值传递、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与专利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十六)负责指导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九)负责推动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培育申报工作。组织全县个体工商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行动。负责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生产领域消费品质量安全。负责绿色食药、医疗器械产业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十)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索道缆车、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药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城关街道北新街28号
电话:0913-3261871
工作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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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张 涛 3261895)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 法规股(雷新胜 3261876)
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局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案件的审理、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工作;管理执法人员证件及标志。
(三) 市场规范管理股(孟 涛 3261843)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汽车市场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四) 商标广告监管股(高新峰 3261877)
拟订注册商标和广告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承担全县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健康发展,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五) 企业个体监管股(孟 涛 3261843)
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人个体工商户开展年报工作;负责对各类外商投资主体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负责无照经营的依法取缔工作。
(六) 消费权益保护股(陈 军 3229315)
负责全县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消费信息汇总分析和消费提示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七) 质量管理股(马宁军 3261732)
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工作,协调实施质量强县工作,制定质量发展工作规划,承担名牌产品管理认定,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组织查处违反质量、认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缺陷产品召回、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和质量统计工作。
(八) 标准计量管理股(田 龙 3261271)
负责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和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开发、技术改造、成员推广、项目申报等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认可、条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一股,党建伟,3261670。二股,严 楠 3261134)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超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各环节的工作;按规定权限参加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 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稽查股(赵百平 3261961)
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建立全县网络交易经营主体数据库;负责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交易主体真实身份信息审查登记公示、交易合同、交易信息审查、网络消费维权、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承担的管理;负责网络交易有关的专项整治工作,承担打假办日常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股(宋红宝 3261870)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考评及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拟订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党委书记、局长:穆卫国
党委副书记:郑红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史向荣
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柴战潮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德全
党委委员、副局长:马骁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永民
派驻纪检组长:张光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重州
党委委员:姚立哲
党委委员:韩敏
非公党工委副书记:龚宜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