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沙苑生态休闲旅游景区管委会为县政府隶属部门,负责景区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及保护管理等工作。
单位地址:大荔县府门前12号4号楼四楼
联系电话:0913-3269991
工作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党政综合办:(张蓓 3269991)
1、党务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机关各项制度的制定、落实和检查等工作;
4、负责单位内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及相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5、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协调各股(室)及有关部门落实会议决议及上级部门领导批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机关编制、人事、劳资、福利和内部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
7、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文件、文电的收发、登记、催办以及收集、立卷、整理、归档和保管),管理印鉴;
8、负责机关的财务、物资、车辆、保密、卫生、安全等行政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执法股:(党永江 3269991)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大荔县沙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景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新建工程(项目)的手续检查,及时叫停未批先建项目;
3、负责景区日常巡查保护工作,加大景区自然资源和公共设施安全的保护力度;
4、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景区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内企业单位的各项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企业项目开发;
5、依法查处景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厉打击破坏景区自然资源和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
6、负责景区安全生产管理,编制景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安全措施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负责景区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并及时准确的汇报最新事态的情况,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处理突发事件;
8、负责景区警务室队伍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策划营销股:(韩晓东 3269991)
1、负责管委会业务工作(全年、半年、季度、每月)的策划、组织及考核工作的起草、推进;
2、负责制定景区发展的策划、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核和招商企业的规划审批工作;
3、负责景区宣传营销规划、年度营销计划的制定;旅游宣传促销、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宣传产品、旅游产品、旅游特色商品的开发工作;
4、负责旅游发展调研、分析及调研报告的形成工作;
5、负责景区对外宣传、媒体接待、报刊编辑等工作;
6、负责景区网站的管理、维护、内容的更新等工作;
7、负责管理景区的文化、教育工作及企业文化建设;
8、负责招商及旅游节庆、各种会议、考察参观等活动的策划、接待、组织、宣传工作;
9、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项目的包装、策划、招商工作和项目申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建设股:(党小德 3269991)
1、负责依据景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制定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设计;
2、负责本单位单体项目和协助外来投资企业项目工程的可研、立项、环评、土地、城建等报批评审工作,做好各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图纸审查等工作;
3、负责工程招投标、施工手续、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工作,实行项目责任制,督促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和质量;
4、负责编制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景区内土地管理和土地储备工作;
6、负责制订工程变更修改方案,做好建设工程有关合同、数据、资料的汇总、造册、归档及工程验收、预决算工作;
7、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陈祖孝
副主任:安建刚
副主任:张群
纪检组长:焦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