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办县政府有关工作。
2.负责县政府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及县市区之间的联络工作;宏观掌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准确向县政府领导反映;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3.负责县政府公文处理工作。组织起草、审核把关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接收、办理省、市、县各级来文;对各乡镇政府及政府部门公文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4.负责县政府工作计划、报告、总结、汇报及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撰写工作,编发《大荔情况》、《工作动态》等刊物。
5.负责县政府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对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中心工作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6.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工作。
7.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研、收集信息、综合分析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县政府电子政务区域网的运行管理、应用开发和网络日常维护工作。
9.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10.负责全县企业改革的政策指导、方案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11.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人防法律法规,开展防空教育,制定人防建设规划,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2.负责接待、受理向县政府反映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3.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的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4.负责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
15.负责《大荔县志》、大荔年鉴等志书的资料搜集、整理和编修工作。
16.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处理班外各项工作。
17.负责政令的上传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令畅通。
18.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府门前12号(政府大院后楼)
电话:0913-3607999
工作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县政府办主任:张建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政府办副主任:郭涛
县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李应前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政府办副主任:张坤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建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