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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5:39
机构职能

1、贯彻中、省、市有关城乡住房、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城乡住房、规划、建设规范性文件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2、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实施。

3、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物业管理和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监督管理城中村改造实施工作。

4、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5、负责城乡建设规划工作。

6、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竞选、招标及评审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管理县城排水、燃气、市政设施、污水处理;负责城区防汛工作。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秩序,负责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行业管理;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9、负责监督检查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管理全县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引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促进技术进步。

11、编制和实施城镇重点单位抗震防灾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抗震施工和抗震加固工作。                            

12、负责规划、建筑市场等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       

13、负责收取有关建设资金和管理费用。      

联系我们

地址:大荔县西环路5号

电话:0913-3222314

工作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职责(办公室 主任 刘智 3222314)

1、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

2、拟定机关有关管理制度、办法,监督检查机关有关制度的落实;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5、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6、负责系统人事劳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人技术等级审报、职业技能培训、劳资统计年报工作;

7、负责后勤及车辆管理,负责协调机关的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工作;

8、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

9、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10、负责省、市、县住建系统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劳动模范的审查上报和审核工作;

11、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和遗属的管理工作;

12、负责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督工作;

13、负责系统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4、负责系统党报党刊征订、党费收缴和党员年报工作;

15、负责系统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16、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财股职责(计财股 股长 杨乐 3260039)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编制本系统财务预决算和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上报工作;

3、负责城建规费管理工作;

4、负责城建资金的划拨和监管工作;

5、负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监督、检查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系统财务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局机关财产管理工作;

8、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建股职责 (城建股 股长 闫少龙 3215973)

1、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县城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起草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4、负责城市燃气、液化气、污水处理、排水、供热等特许经营行业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工作;

7、负责城建年报工作;

8、负责协调城区防汛工作;

9、负责系统“三创”工作;

10、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

11、负责组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2、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管股职责(建管股 股长 王晋 3210909)

1、贯彻落实《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建筑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

3、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预制构件等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对外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审查和注册登记;

4、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报建、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负责组织参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的审查工作;

7、负责全县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

8、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9、负责省、市、县级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定和推荐上报工作;

10、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组织竣工验收;

11、负责建筑业年报工作;

12、负责建设工程监察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3、负责建筑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资质管理工作;

14、负责审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5、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上报工作;

16、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及业务指导;

17、负责固定资产统计上报工作;

18、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7、依法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中标通知书的核发工作;

9、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房管股职责(房管股 股长 赵建亮 3261889)

1、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

2、负责协调编制县住房建设规划、承租廉租住房及公有住房的管理办法;

3、协调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

4、负责协调安排廉租住房资金;

5、负责商品房预售证的审查、报批、发放工作;

6、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工作(资质审查、报批、备案、监督检查);

7、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察股职责(监察室 股长 胡定稷 3220290)

1、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调查取证、纠违、移交工作。

2、负责对违法建筑的巡查、案件归档管理工作;

3、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 党委书记、局长:郑宏斌

    党委书记、局长:郑宏斌

  • 党委委员、副局长:户晓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户晓波

  •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鹏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鹏

  • 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高战宏

    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高战宏

  •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辉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辉

  • 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雷寒妹

    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雷寒妹

  • 党委书记、局长:郑宏斌
  • 党委委员、副局长:户晓波
  •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鹏
  • 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高战宏
  •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辉
  • 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雷寒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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