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体育艺术卫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体育艺术卫生先进集体及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高职中、初中、中心校、幼儿园:
为了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体艺卫教师骨干团队,树立学校体艺卫工作先进典型,构建示范性课堂教学资源库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平台,县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体艺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体育艺术“2+1”工作先进学校:5所
体育工作先进学校:5所
艺术工作先进学校:5所
卫生工作先进学校:5所
体育工作先进个人:10人
艺术工作先进个人:10人
卫生工作先进个人:10人
二、评选范围
全县各校以及体育、音乐、美术、卫生教师。
三、评选条件(见附件)
四、评选要求
1、开展此次评选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4、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精炼,文字控制在1000字以内,证明材料附活动方案、活动图片等并加盖公章。
5、一所学校只能申报一项先进集体项目。
五、评选程序
各校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教育局体艺卫股,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未按时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未举行校园艺术节、运动会、未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的学校取消参评资格。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县局将授予奖牌或荣誉证书。
附:1、评选条件
2、大荔县教育局体育艺术2+1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大荔县教育局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大荔县教育局艺术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大荔县教育局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6、大荔县教育局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7、大荔县教育局艺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8、大荔县教育局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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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教育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