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下属单位、各规模企业:
为了贯彻市委、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解决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以“五查四整三提升”活动为主题,解决干部队伍在“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对外形象的目的,为实现追赶超越、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大荔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解决吃拿卡要问题
重点查找和解决是否存在下列行为: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安排;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查看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不成书面说明制”和“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其它“吃拿卡要”行为等。
(二)解决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重点查找和解决今年以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省、市政府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是否仍在执行;水、电、气、热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各类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
三、整治内容
(一)核查县级重点项目派驻制度落实情况;
(二)整治职能部门多头检查、无序检查的问题;
(三)整治强制管理服务对象捐款、捐物或索要赞助等行为;
(四)治理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五)整治强制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费用等行为;
(六)严查工作人员索取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钱物和宴请等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7年8月下旬开始至2017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8月21日至8月31日,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再次征求意见,查找本股室、本单位在“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收集问题线索,深入分析原因。各规模企业也要对照这次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工作目标,帮助查找工信系统干部职工在“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各股室、下属单位9月1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安竟处,各规模企业9月1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送工信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
(二)监督检查阶段:从9月1日至9月20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县委作风办督查组集中时间和力量,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局党组将对暗访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股室、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查处。
(三)集中整改阶段:从9月21日至9月30日,开展集中整改工作。既要积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又要严格要求,督促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整治活动是市委、县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开展的一项专项工作,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本股室和单位存在“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摊派开展自查自纠和切实整改,如发现问题要及时移交局党组,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形成合力,扎实工作,严禁形式主义。
(二)对照检查,自觉纠正。按照作风建设年整改提升阶段总体要求,集中时间开展整治工作,各股室和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对照本方案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端正态度、对号入座、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三)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县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各督察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对被上级部门抽查暗访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局党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活动征求意见表
2017年8月23日
附件:
大荔县工信局“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
专项整治活动征求意见表
2017年8月23日
征求意见事项 |
存在问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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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 拿 卡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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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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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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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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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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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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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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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查看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不成书面说明制”和“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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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它“吃拿卡要”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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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
1、今年以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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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市政府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是否仍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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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电、气、热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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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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